证券代码:688620证券简称:安凯微公告编号:2025-057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9月15日15:00-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NORMAN SHENG FA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议案一)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6人调整为104人,前述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庞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二)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9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0.28元/股,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405.980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庞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