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证券简称:阳光诺和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
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和认可《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自制定以来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未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对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本次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
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监事会提议,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内部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其余未在内部任职监事薪酬为6万元/年(税前),差旅费用可根据参会实际情况报销。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
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3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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