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证券简称:阳光诺和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
普通股股东人数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01882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01882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7761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776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利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1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296242099.53061421040.4291133540.0403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3296242099.53061421040.4291133540.0403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普通股3296329799.53321421040.4291124770.0377
4、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10064999.7820757610.1885118540.029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序号票数
(%票数%票数比例(%))()1《关于公司206592.999214216.399413350.6014
<2025年限制120044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6592.999214216.399413350.6014
<2025年限制120044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206593.038714216.399412470.5619会授权董事会997047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关于募集资金213296.054475763.411811850.5338投资项目结项96314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若股东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源、曹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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