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证券简称:阳光诺和公告编号:2026-07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10000万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投资种类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30000万元(含本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投资种类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就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2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于 2021 年 6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89元。截至2021年6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537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募集资金净额
467181492.4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402000.00元,公司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0398000.00元。截止2021年6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3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3、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议有效期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总体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4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
银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
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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