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获授限制性占授予限制划公告时股姓名国籍职务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本总额的比(万股)的比例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刘宇晶中国总经理、董事80.000029.39%0.71%
张执交中国董事、财务负责人3.00001.10%0.03%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罗桓中国3.00001.10%0.03%
员、董事
张金凤中国职工代表董事1.14780.42%0.01%
邵妍中国副总经理3.00001.10%0.03%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李元波中国3.00001.10%0.03%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郝光涛中国3.00001.10%0.03%员
魏丽萍中国董事会秘书3.00001.10%0.03%
聂爱华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21160.45%0.01%
袁瑜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50000.92%0.02%
孟广鹏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50000.92%0.02%
小计105.359438.71%0.94%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116人)112.383441.29%1.00%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27人)217.742880.00%1.94%
三、预留部分54.435520%0.49%
合计272.1783100.00%2.4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外籍员工,外籍激励对象为紧缺型人才,在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实施以及未来经营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能够加速技术突破与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上述激励对象包括1名外籍激励对象,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姓名国籍
CHEN YUMING 新加坡特此公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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