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核查意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以
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的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