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公司拟与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该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亦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切实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明、刘启亮、孔云飞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