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
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陈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实际发展需求,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持有子公司控股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加之本次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确定,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及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明、刘启亮、孔云飞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