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内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刘桂雄、叶竹盛及在任独立董
事陈明、刘启亮、孔云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刘桂雄、叶竹盛及在任独立董事陈明、刘启
亮、孔云飞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