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C10199号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呈和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9 号 鉴证报告 第1页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呈和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呈和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呈和科技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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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呈和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保荐
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人民币34116.28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置换前期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资金人民币440.7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
470.5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431.96万元。
专项报告第1页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1.66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0928745.93
减: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注1)25916557.91
加: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8566.8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95070754.8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0.00注1:2023年度,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新增呈和科技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注2: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503.49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507.08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3: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专项报告第2页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3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专项报告第3页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呈和科技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6899745136900.00广州远景路支行呈和科技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069513108030.00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呈和科技股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0690010400124250.00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广州科呈新材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7029709947370.00
合计0.00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于2025年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变更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专项报告第4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329.5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98.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237.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累计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承诺投资目,含部调整后本年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承诺投资承诺投入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进度(%)定可使用状性是否发项目分变更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总额金额(2)差额(4)=(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态日期生重大变化(如有)(3)=(2)-(1)广州科呈新建高分2024年9月不适用
子材料助剂建设项-41000.0041000.0041000.002591.6633354.28-7645.7281.35
(注1)(不适用否
注2)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4000.000.004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高分子101.412023年7月不适用材料助剂生产技术--3329.593329.590.003376.6147.02(注3)
(注4)(注5)不适用否改造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507.089507.089507.0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5000.0048329.5948329.5912098.7350237.971908.38103.95%(注6)
注1: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503.49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507.08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2: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新增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新增实施主体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该部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3:超募资金(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注4:超募资金(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
注5: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投资建设,系对原有建筑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建设,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由于与原有生产系统共用采购、研发、生产人员和公用设施等,共同发挥作用,因此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注6:公司募投项目总体进度超过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益也用于项目投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9913800.00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9500.0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9684300.00元。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已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503.49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507.08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