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证券简称:翔宇医疗公告编号:2025-056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4
普通股股东人数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46297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46297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3.447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3.4476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永正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现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军玲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金
宏峰先生现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2944899.65083897540.3400105000.0092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304899.65393897540.340069000.0061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284899.65373899540.340169000.0062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284899.65373899540.340169000.0062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914899.65923897540.34008000.0008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304899.65393897540.340069000.0061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420254899.62734199540.366372000.0064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0274899.62754197540.366172000.0064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894899.65913899540.34018000.0008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23914899.65923897540.34008000.0008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1、
议案2.02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其他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雅程、韩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