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967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止 2026 年 9 月 4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1-3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1-3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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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9675 号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公司)编制的截止2026年9月4日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精智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大华核字[2026]0011009675 号鉴证报告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精智达公司编制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精智达公司截止 2026 年 9 月 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精智达公司用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9675 号鉴证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号:大华核字[2026]0011009675 号)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粱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斌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6 年 9 月 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7546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5.00元,截至 2026年 9月 7日,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75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657975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8933716.2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47646033.73元,已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账号为 755939970510000的人
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0450.52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5635583.2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6]00110002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产业 深龙华发改备案
1 44096.00 39468.00
化智造项目 〔2026〕263 号
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技术 深龙华发改备案
2 38124.00 38100.00
研发项目 〔2026〕360 号
专项说明 第 1 页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6 年 9 月 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上海代码:
31011557636957220261
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 D3101001
3 158800.00 153800.00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国家代码:
2603-310115-04-03-
404092
4 补充流动资金 54290.00 54290.00 不适用
合 计 295310.00 285658.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6年 9月 4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4086708.8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已预先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场地投资 设备投资 预备费 铺底流动资金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
1 14086708.87 14086708.87 - - -
产业化智造项目
合 计 14086708.87 14086708.87 - - -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944166.79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8933716.27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0450.52元。截至
2026年 9月 4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107981.14元。具体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
序号 费用类别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额(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8933716.27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924528.30 688679.25 6886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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