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9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90.86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
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10月 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
滨先生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二)2026年 11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应当由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1/7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28,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滨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90.8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10.1863万股~20.372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0%~0.20%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42306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照最新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90.86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0.3724 万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90.86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1863 万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回购用途(万股) 的比例(%) 额(万元)自董事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股 10.1863 -
计划或股权激 20.3724 0.10-0.20 5000-10000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励 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 20.3724万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2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90.8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上述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本次回购前
股份类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有限售
条件流 7617546 7.49 7719409 7.59 7821270 7.69通股份无限售
条件流 94128154 92.51 94026291 92.41 93924430 92.31通股份
股份总 101745700 100.00 101745700 100.00 101745700 100.00数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551269.05万元,流
动资产为 496726.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65423.3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81%、2.01%、
2.15%。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4.98%。根据本
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且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
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
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于2026年 5月 18日上市流通,董事、副总经理曹保桂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崔小兵先生,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王磊先生,副总经理李光耀先生,副总经理梁贵先生作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得归属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及相关方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十一) 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滨先生《关于提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张滨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回购股
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
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