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6月,杨月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罗清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
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罗清初先生及杨志
凌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孔小文女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了公司年报、季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决算情况、总体审计计划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保证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按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等,并督促容诚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同时,对容诚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认为容诚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容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容诚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积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于年度结束时,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所作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审部门能够按照内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
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