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证券简称:优利德公告编号:2026-02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2.5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6.43万股,预留授予
6.1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96万股,预留授予14万股
3、授予价格:17.35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263人,其中,首次授予240人,预留授予23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50%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每年考核指标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个归属期
(2)2024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3)2024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年度
净利润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2)2025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5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3)2025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5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6年度
净利润较2025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2)2026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6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5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3)2026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6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5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年度
净利润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个归属期(2)2025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5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3)2025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5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6年度
净利润较2025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2)2026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6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5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3)2026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
2026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5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测试仪器营业收入”及“专业仪表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90%80%0%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 8月 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7、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向24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21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4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元/股)(万股)(人)剩余数量(万股)
2024年8月23日19.7519624014
2025年8月21日18.4514230
注:(1)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8.45元/股。
(2)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由18.45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归属日归属归属数归属归属后限制性取消归属的数量及原因批次期价格量人数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92518.4574.09月满足归属条件,需作废处
首次元/
234人
股万股
日理限制性股票合计2.60万授予股;有1首次授予部分名员工自愿放弃
第一本次可归属的0.4115.84万股;预万股限制留授予部分
个归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
2025年14.00万股属期18.452.47万理。以上合计作废失效的9月30/2人元股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万日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
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6.4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2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1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
留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3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3日。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7年
8月20日。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
序号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归属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满足归属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3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求。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达成下列条件
之一:
(1)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或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年同比增长率不
20%告,2025年度专业仪表营低于;
22025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
4率为21.26%,首次授予部
长率不低于20%,或2025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
(3)2025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20%,或2025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
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
计算依据;上述“测试仪器营业收入”及“专业仪表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准。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除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象资格,1名首次授予激励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对象、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归属
5
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其他231名激励对象及预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100%90%80%0%留授予的其他20名激励对比例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结果均为“优秀”,对应个人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23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56.4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6.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23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6.4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1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4年8月23日。
2、归属数量:56.43万股。
3、归属人数:231人。
4、授予价格:17.3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的限制可归属数量占已可归属数量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量获授限制性股票(万股)(万股)总量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1龙基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000.3030.00%
2李志海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800.2430.00%
3吴忠良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000.60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184.3055.2930.00%
其他人员(228人)
合计188.1056.4330.00%
注: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本次放弃归属激励对象后的数量。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5年8月21日。
2、归属数量:6.10万股。
3、归属人数:20人。4、授予价格:17.3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的限制可归属数量占已可归属数量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量获授限制性股票(万股)(万股)总量的比例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2012.206.1050.00%其他人员(人)
合计12.206.1050.00%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及本次放弃归属员工的数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23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
属的2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均
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尚需公司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