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证券简称:华丰科技公告编号:2025-01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杨艳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
1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体系,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并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根据2024年工作内容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和计划,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太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向锦武先生、赖黎先生、李锋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独立董事向锦武先生、赖黎先生、李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并编制了《2024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编制了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3(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要求,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艳辉先生、谭丽清女士、许健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
5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
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公司预计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拟与关联人发生购买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服务、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接受
关联人租赁、资金存贷等关联交易,上述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艳辉先生、刘太国先生、谭丽清女士、许健先生已回避表
6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49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公司为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对企业价值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认真履行,制定了《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采取关键措施,提升公司发展质量,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7为加强公司的市值管理,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舆情管理能力,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编制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华丰轨道交通装备(长春)有限公司的议案》
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报出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该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银行绵阳分行取得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取得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绵阳分行取得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公司将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
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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