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834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1-7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834号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华丰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丰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丰科技
第1页德皓核字[2025]0000083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丰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丰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丰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丰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瑞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丛秀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2页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914.892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26 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0319036.24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655.58元,募集资金净额571483380.66元。
截止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6002959.3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1035898.60元;于
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006266.50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404002.96元,理财产品收益1404815.9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3960794.26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203059.74元,理财产品收益2849450.20元,未收回的理财产品10600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341750.1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泸
州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对不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于
2023年6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专项报告第1页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金泉支行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7月11日与泸州银行成都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
510501658636090036006428166.05活期阳分行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090007774198595865510.2781117.47活期司土桥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
11113000011186829340267.04活期行
泸州银行成都分行920000329705300443416830.82活期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
1111300001144784218275.32活期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
51050165863609003759活期阳分行
合计595865510.2759484656.70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及公司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级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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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03.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522.6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明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0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上述置换已于2023年度完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
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
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3日、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以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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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委托方受托方产品产品购买金额购买日期到期日期收益金额名称类型中国建设银行四结构性保本浮动
30000000.002023/12/282024/3/27191007.84川省分行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28000000.002023/11/292024/1/889977.22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30000000.002023/12/222024/1/2268004.17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118000000.002023/12/222024/3/22898127.50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限公司绵阳分行60000000.002024/3/272024/4/29149058.33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88000000.002024/3/272024/7/5715733.32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51000000.002024/4/302024/5/30114750.00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中国建设银行四结构性保本浮动
30000000.002024/4/232024/7/23148467.12川省分行存款收益型
四川华丰科中国建设银行四结构性保本浮动
技股份有限30000000.002024/8/232024/9/2869148.32川省分行存款收益型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30000000.002024/8/232024/11/25193650.00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15000000.002024/9/272024/10/2830158.33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35000000.002024/9/272024/12/27181368.05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中国建设银行四结构性保本浮动30000000.002024/10/292025/1/27-川省分行存款收益型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15000000.002024/10/292025/2/7-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32000000.002024/11/272025/2/28-成都银行股份有结构性保本浮动
29000000.002024/12/272025/3/27-限公司绵阳分行存款收益型
合计——651000000.00——2849450.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6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专项报告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