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坚持合规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围绕财务报告审阅、内部审计督导及外部审计协调等核心工作,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与财务信息的公允性。现就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中,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包含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赖黎先生担任,成员构成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7次。全体委员勤勉履职,均
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第二届董事会
2025/1/23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4/25审计委员会第
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
七次会议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1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同意报出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2025/6/19审计委员会第
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7/21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8/25审计委员会第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十次会议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10/24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1.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5/12/11审计委员会第
3.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十二次会议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在审计期间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充分沟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聘任阶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审
2慎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承担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项目组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规范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通过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估,推动内审体系不断完善。
认真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督导内审机构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优化建议,促进内审工作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内部审计运行良好,未发现重大风险或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进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逐期审阅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就关键会计处理、报表编制等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财务部门保持沟通。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及报告体系运行有效,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公允性与透明度。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治理体系。报告期内,落实监事会改革,优化董事会结构,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系统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等27项核心制度,构建了较为健全的治理架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指导,推动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地。公司规范运作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控体系建设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3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积极搭建管理层、内
部审计及财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在年报审计及日常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督促相关部门就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事项主动征询外部审计意见,推动审计机构与公司团队在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问题反馈等方面形成顺畅配合,有效提升了审计效率与工作质量,促进了公司财务及内控管理的规范化运行。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勤勉尽
责履行各项职责。围绕财务信息质量、内控体系建设、内外部审计监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认真审议相关事项,有效发挥审查与把关作用,持续督导外部审计机构规范执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守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
重大事项的事前审核,持续跟踪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深化内外部审计沟通协作,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更加专业的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赖黎、李锋、杨艳辉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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