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afeng Technology Co. LTD.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实施。
1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
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情况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51%,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
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7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投入金额
1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44973.4038800.00
2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47015.5138740.00
3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8000.006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3700.0013700.00
合计113688.9197240.00
3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0、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预案已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利润分配情况”之内容。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
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
4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及注册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3、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5目录
公司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录....................................................6
释义....................................................8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0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7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7
六、本次发行是否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7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17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8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1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属于科技创新领域...................................2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9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29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31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31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3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33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33
6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3
第四节利润分配情况............................................3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36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39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9
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44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44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46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4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47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48
六、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49
7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指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华丰科技长虹集团指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虹创新投指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军工集团指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A股 指 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指本次发行股票之行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本预案指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方案指
A股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华为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客户中兴通讯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超聚变指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客户航天科工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科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工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股东大会指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指《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期、最近三年一期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国际数据公司)
二、专业释义
即 Connector,国内亦称作接插件,即连接两个有源器件连接器指的器件,用于传输电流或信号背板连接器(Backplane Connector)是大型通讯设备、
超高性能服务器和巨型计算机、工业计算机、高端存储
背板连接器指设备常用的一类连接器。其主要作用是连接单板和背板,单板和背板间成90度垂直结构,传递高速差分信号、单端信号以及传递大电流高速线模组是将高速背板连接器和高速线缆整合成组件,再将组件和其他的线缆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连接高速线模组指网络的形式。其主要用于为数据中心、AI服务器、超级计算机等提供高带宽、低延迟、高可靠的数据传输通道。
国家标准委员会根据各行业通用情况,为规范、统一产国家标准指品而制定的国内通用标准
在一定温度下,通过螺杆搅拌完全熔融的塑料材料,用注塑成型指
高压射入模腔,经冷却固化后,得到成型品的方法Gigabit per second,即千兆比特每秒,是数据传输速度单Gbps 指位
Printed Circuit Board,即印制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PCB 指 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器相互连接的载体
ExaFLOPS,是衡量超级计算机或大规模算力设施运算能EFLOPS 指 力的单位,1 EFLOPS 表示系统每秒执行 1018次浮点运算
注:本预案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9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Huafeng Technology Co. LTD.公司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注册资本46099.2831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艳辉股票简称华丰科技股票代码688629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0816-2330358
公司网站 https://www.huafeng796.com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
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经营范围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电镀加工;塑胶表面处理;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助力连接器产业转型升级
连接器是构成电子信号传递交换系统、电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元件之一,在5G通信、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等多个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连接器被明确列为“鼓励类”产业中的“二十八、信息产业”第5条“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类别,具体归类为“电力电子器件”,这一分类凸显了连接器在国家产业发展布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10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同时,连接器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之一。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对连接器的性能、可靠性和小型化要求不断提高,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连接器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的发展。政策扶持的深度与广度为国内连接器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政策引导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在高端市场的份额,从而在国际竞争中逐步打破国外品牌的技术垄断,提升中国连接器企业的全球话语权;另一方面,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对新型连接器产品的研发投入,聚焦高速、高频、高可靠、高密度等关键技术领域,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与质量,以满足人工智能服务器、云计算、新能源汽车高压系统、卫星互联网等新兴应用场景对连接器的新要求。
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加码,不仅为连接器行业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更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激发连接器行业的创新活力,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助力中国连接器行业在全球产业链中向高端攀升,从而在全球科技竞争格局中占据更加有利的战略地位。
2、高速线模组产品需求旺盛,产能瓶颈亟待突破
随着国内数字经济基础建设的稳步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断落地生根,市场对于强大算力的需求迅速增长。在此背景下,加速计算服务器在服务器整体市场中的份额日益增加,逐渐占据重要地位。现有的连接方式已难以适应加速计算服务器对高速数据传输和稳定可靠连接的需求。在此情况下,高性能连接器——高速线模组应运而生,成为多应用场景下数据高速传输的关键纽带。
根据IDC公司10月9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半年度加速计算市场(2025年上半年)跟踪》报告,2025年上半年中国加速服务器市场规模达到160亿美元,同比2024上半年增长超过一倍。IDC预计,到2029年,中国加速服务器市场规模将超过1400亿美元。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推广和应用,通讯连接器作为连接器领域的重要分支,为适应高算力需求,迎来了新的增长机遇。
AI计算集群具备对数据超高速计算和吞吐的功能,传统PCB连接方案已很难
11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满足其对超高带宽、超低时延、超低损耗的传输需求。依托“高速背板连接器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高速背板连接器核心技术基础上持续进行迭代创新,2022年,公司成功研制开发出计算领域高速线模组产品,掌握了其核心设计技术,
后持续攻克关键制程与工艺技术难题,并于2024年率先投建了高速线模组的专用生产线,实现了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及装机应用。该产品性能上具有低串扰、低回损、低衰减、高可靠的特点,可构建适应不同设备场景的线模组产品,满足了AI芯片集群的柜内互连需求。由于市场需求的迅猛增长,公司目前的高速线模组产能规模已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亟需通过扩大产能来提升供应能力。
3、优化厂房结构布局,提高智能制造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产品结构逐步向线缆组件以及系统化方向升级,现有的生产厂房已逐渐显得空间不足。
目前,公司现有生产厂房3栋,合计8.4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和防务事业部共同使用同一栋生产厂房,为满足生产与仓储的需求,公司还向第三方租赁厂房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在无人机、卫星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不断拓展过程中,防务事业部对制造空间产生了更大的需求。公司拟新建生产厂房,防务事业部将单独使用一栋新建设的制造场所,旨在提高防务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以及保密性,并进一步优化前端生产布局,增强产能保障能力。随着批产订单数量的增加以及新业务的持续拓展,防务事业部需要进一步优化产能供给,提升现有生产流程的智能化水平,以此来确保能够按时交付客户批产订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夯实“高速、系统”发展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我国率先从事电连接器研制和生产的核心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从事光、电连接器及线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自上市以来,公司围绕“高速”“系统”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高速”新品,填补国内中高端连接器、特别是高端连接器产业的空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
12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加大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力度,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
2、扩充公司连接器产能,提升竞争力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8398.58万元、90363.95万元和109189.60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488.90万元,同比增长128.26%。随着连
接器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拟新增加连接器及组件产线,扩充公司产品产能,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连接器行业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3、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随着国内5G、云计算、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以及国防建设信息化的发展趋势,连接器作为基础元件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助于公司把握连接器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行业运营与管理经验,提高连接器产品的交付能力,在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4、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不断上升,需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支持公司经营,进而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加快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14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情况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51%,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7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投入金额
15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投入金额
1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44973.4038800.00
2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47015.5138740.00
3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8000.006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3700.0013700.00
合计113688.919724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6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长虹集团持有公司31.61%股份,并通过长虹创新投和军工集团间接控制公司10.0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1.6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绵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虹集团9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51%,即不超过
30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17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7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投入金额
1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44973.4038800.00
2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47015.5138740.00
3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8000.006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3700.0013700.00
合计113688.919724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绵阳市,在公司现有的J36厂房内,建设周期半年,投资总额为44973.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8800.00万元,项目投资内容主要为设备购置及安装。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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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器作为电子信息基础产品的支柱产业之一,是整机系统或电路单元之间电气连接或信号传输必不可少的关键元器件,其发展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作为重点发展的电子元器件产品,连接器国产化趋势明显。国内企业以通信领域技术迭代为契机,逐渐打破国外连接器厂商的垄断,已成功切入了全球主要通信设备商供应链体系。
高速线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定位于通讯高速连接器组件的生产及销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通讯高速连接器组件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夯实公司在国内通讯连接器领域的优势地位,顺应了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政策。
(2)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重要机遇近年来,人工智能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席卷全球,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改变生产生活方式。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术的逐步成熟,基于“大数据+大计算量”模型的新兴应用不断涌现,推动了算力需求的持续攀升,从通用计算向异构计算、智能计算发展。大规模算力是人工智能领域模型训练、推理等复杂计算的基础支撑,是解锁数据要素价值的钥匙,越来越成为赢得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的关键支撑和重要基石。
根据咨询机构IDC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预测数据,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 EFLOPS,并在2028年达到2781.9EFLOPS,2025-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达38.94%,智能算力已成为算力发展的主赛道。本次募投项目扩产的高速线模组系人工智能算力服务器的核心器件,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提高产品规模化交付能力,加速公司技术成果转化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以科研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能优化布局,在通讯领域形成了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包含多种速率的高速背板连接器系列拳头产品。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服务器业务领域,为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高性能连接解决方案,并于2024年突破了高速线模组的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
随着数字化与人工智能的发展,AI数据中心建设催生了更多的光电传输与连
19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接需求,IDC相关研究显示,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约为190亿美元,
2025年将达到259亿美元,同比增长36.32%,2028年将达到552亿美元,呈现强劲的增长趋势。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高速线模组产品的规模化交付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将技术研发上的竞争优势转化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迭代更新产品,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地位。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数字经济产业,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人工智能、云计算、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产业应用领域进行国家战略层面的扶持;同时,国家也大力推动工业制造、轨道交通、船舶、医疗、车联网等领域实施产业数字化为行业赋能。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发展要求的实际举措,项目的落地能够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固的政策保障。
(2)深厚的技术积累是本项目实施的技术基础
公司多年来深耕数据传输与连接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掌握全套的连接器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质量检测检验技术,可覆盖原材料到成品完整生产流程。同时,深厚的技术沉淀使公司具备不断创新攻关、继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能力,确保了公司产品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独特的优势地位。
公司在国内领先开发了超算服务器、AI服务器等设备内部所需的高速线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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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通道传输速率112Gbps,满足AI计算集群对产品超高带宽、超低延时、极致能效的要求,并已具备规模化量产能力,且交付成果获得主要客户的验证。另外,公司高速线模组底层专利技术已提前布局224Gbps超高速率兼容性设计,满足下一代GPU的互联需求,助力人工智能发展及应用。
(3)成熟的管理和研发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科改示范企业”、工信部2021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和推进机构名单入选企业(涉及方向为高速连接器),并建立了健全的人才招聘、培养和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成长,实现与公司共同发展。多年的努力培养和发展使公司拥有了一支经验丰富、技能全面的人才队伍。公司的管理团队在通信领域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无论是组织生产还是新产品开发方面,管理团队和专业的研发生产团队都保持着紧密的协作、高效的协调和迅速的响应,可以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可靠支持。
4、投资测算
本项目投资共计44973.4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全部为设备购置及安装,拟使用募集资金38800.00万元。
5、项目报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备案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7-510796-07-02-117235】JXQB-0142号))及《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绵环审批[2025]269号)。
(二)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绵阳市,紧邻公司现有的生产场地,建设周期2.5年,投资总额为47015.5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8740.00万元,项目规划建设一栋独立的厂房,防务连接器业务将集中至该处,并进行产能的优化和升级,本项目投资内容包括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等必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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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紧抓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公司发展战略布局近年来,我国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并制定了明确的“三步走”战略:即到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以及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军工电子行业作为推动武器装备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的关键力量,已经成为国防军工产业中增长速度较快的新兴领域。
公司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导向,利用公司现有优良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优势,打造无缆、高速、安全、智能的连接系统,深化公司在航天、航空、导弹、海洋装备、核电等多种应用环境下连接器的研发与制造,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2)积极推动新质战斗力建设,加快智能化装备重点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理论体系,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军事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传统战斗力在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的支撑下,重塑作战理念、作战方式、作战力量体系,进入智能化阶段。
无人装备是智能化装备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风险承受能力强、人员伤亡少的天然优点,更加适用高复杂、高危险、高强度、高烈度的战场环境,具有广阔的军事应用前景,已逐渐发展成为国防力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无人装备已在各类平台上实现应用,包括无人机、履带机器人、无人车辆、无人舰艇和无人作战平台(UUV)等。无人装备的广阔应用为特种连接器产品的需求增长提供大力支持。
防务连接产品作为武器装备产业链上游,在各类智能化装备中起底层基础支撑作用,随着新型主战武器的加速列装、传统装备的更新升级,防务连接器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公司将按照政府“发展新质战斗力”的统一部署,加快高性能防务连接产品研制,全力支持以无人装备代表的新型防务装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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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住新兴领域发展机遇,保持公司特种连接器领先地位近年来,低轨卫星互联网已成为全球瞩目的新兴领域。受下游卫星互联网市场需求拉动,运载火箭发射需求增长迅猛,全球火箭发射进入高密度常态化发射阶段。商业航天在政策、资本及市场多重利用作用下蓬勃发展。继2024年商业航天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以中国星网“GW星座”与上海垣信“千帆星座”为标志的大规模低轨互联网星座加速部署,多款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进行垂直起降回收验证试验,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首次发射告捷,我国商业航天进入快速发展期。
商业航天及卫星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特种连接器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公司的洁净无尘生产场地亟需扩容,产线交付能力及自动化程度迫切需要提升。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能有效地扩大航空航天用连接器及组件的产能,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供货能力,绑定下游优质客户,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4)优化公司防务连接器生产布局,提高生产协同性
连接器产品正从单一元器件向组件及系统互连整体方案升级,产品结构复杂度提升对防务各生产单元协同性要求提高;此外,下游防务客户对供应链自主安全的高要求,关键零部件目标100%自制,导致生产链条延伸。公司受限于场地条件,例如场地面积、洁净无尘等方面不足,已成为公司防务业务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同时,公司工艺研发、模具制造、注塑成型等全流程环节分散在厂区内各区域,导致生产协调性弱、交付周期偏长。
本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将现有防务事业部集中在专用厂房,工艺集中至同一区域,研发与生产紧密衔接、工序无缝对接、组装质控物流更优,助力公司快速应对市场、响应需求,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周期的稳定性。届时,公司将形成产品型号齐备、核心技术突出、配套设施完善的生产链条,也有助于相关信息的保密。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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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已具备成熟的产品工艺和关键技术,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防务及特种连接器及组件配套,始终将提升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第一要务。在系统互连产品方面,公司于2010年前后在国内首次提出了系统互连的概念,并建立起了基于信息安全、高速传输、微型轻量化和智能连接的多信号集成系统互连技术体系,形成了电磁防护、高速总线、微连接、无缆化、智能连接等系统互连产品系列,提供了系统与系统之间、设备与设备之间以及设备内部的全套互连解决方案,满足了太空、地面、深海等多种应用环境下防务装备系统在复杂的电磁、气候、振动条件下的可靠连接和互连互通要求。
此外,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防务及特种连接器制造商,公司主导了行业内多项国际、国家、国家军用标准的制定,成功开发出多种高性能防务及特种连接器新产品,如商业卫星用25Gbps高速连接器、耐环境高密封长寿命特种电连接器,突破了PCB无缆化、非接触能量和信号传输技术、低空互连及控制技术、水下光连接器技术等关键技术。
综上,公司已掌握高性能防务及特种连接器的关键技术,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技术储备和成熟的产品工艺,可快速应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2)产品质量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防务及特种连接器的产品质量可靠性、一致性及交付及时性是客户选择供应
商的重要指标,合格供应商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后方可与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防务连接器领域深耕六十余年,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是部分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制定者,已通过航天科工、航天科技、中国电科、中国兵工等防务龙头企业合格供方认证,多次获得国家部委和重点研究院所及单位的表彰。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产品性能,公司在业内已实现较强的口碑和影响力,已广泛取得下游客户的信任和认可,并与重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有助于新增产能的合理消化。
4、投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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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共计47015.51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5年,其中土地购置费
3240.73万元,厂房建设费21485.10万元,设备费用17289.68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8740.00万元。
5、项目报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备案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6-510796-04-01-652741】FGQB-0124号),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三)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绵阳市,建设周期2年,投资总额为8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本项目拟利用现有的研发相关场地,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并加强研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通讯连接器产品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提升、完善公司产品研发体系,巩固并强化公司在通讯连接器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丰富产品布局,适应下游不同应用需求
AI算力进入爆发式发展阶段,应用领域和场景不断丰富,特别是2023年以来,生成式人工智能加速发展,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依托在传统通讯行业的高速互连技术,公司重点为算力、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和系统提供高速互连解决方案,稳步推进服务器领域客户生态构建。公司有必要在产品设计与开发、模具设计与开发、产品技术指标测试等领域持续创新,以顺应下游行业产品快速发展。本次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将围绕现有112Gbps高速线模组连接方案进行不同界面和
结构的持续升级,同时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
(2)紧跟行业趋势,保持技术优势
AI大模型的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高速连接器技术的革新。随着GPT-4、Deepseek等千亿参数模型的迭代升级,数据中心内部的数据交换需求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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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级增长,这直接催生了224Gbps PAM4高速类连接器等前沿技术的连接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AI算力增量市场的竞争力,以保持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同步,公司已完成下一代产品224Gbps高速线模组预研工作,持续在量产可行性上深耕。
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围绕高速互联的基础技术研究能力提升,包括不限于仿真分析能力、高速网络分析能力等。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能力积累是项目实现基础
公司研发的连接器产品在通讯、防务、工业等行业大量应用,具备丰富的研发、应用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科研中碰到的各项难题。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582项和软件著作权3项,其中发明专利166项。
在通讯领域,公司已形成高速连接器高频技术、高密互连技术等核心技术。
2019年-2023年,公司开发出10Gbps-112Gbps高速背板连接器并陆续实现量产;
2023年-2024年,公司成功研制开发出应用于AI技术的高速线模组产品并实现量产,已在客户终端产品广泛应用。本次研发项目是在前期研发成果上的进一步升级和迭代,基于上述研发积累,公司有能力不断创新,取得更大技术突破。
(2)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构建了从战略规划、项目立项、评审、研发、测试的全流程项目管理体系,确保研发项目按计划推进。研发架构方面,公司形成了“技术质量部+未来实验室+事业部研发部”的多层次研发架构。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搭建了通用研发平台,确保研发项目的高效开展,公司有包括机械设计、电子设计、仿真分析(电磁、结构应力等10余种)等多学科设计平台和仿真平台,PLM系统已良好运行超过10年。检测及实验能力方面,公司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具备较为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及能力,覆盖机械性能测试、电气性能测试、环境模拟测试、理化分析、失效原因分析等。
公司注重技术经验的传承,汇聚了一批稳定及优秀的高素质研发队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52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7.11%,
形成了合理的梯队结构,保证了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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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测算
本项目拟投资800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6000.00万元,研发人员工资
2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00.00万元。
5、项目报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备案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7-510796-07-02-599596】JXQB-0148号)。本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3700.00万元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需求逐步增加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保持连续高速增长的趋势。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8398.58万元、90363.95万元
和109189.60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488.90万元,同比增长128.26%。
随着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提高、流动资金缺口较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部分满足未来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需求,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2)保障公司发展战略有序推进,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缓解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资金压力,为持续深化“高速”和“系统”战略提供坚实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公司在国内连接器研发和产业化方面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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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票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同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能够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一)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公司所属行业领域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第五条规定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水平,丰富和改善产品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实现关键元件国产化。故,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二)本次募集资金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防务领域和通信领域连接器产品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连接器基地建设将有效缓解公司场地不足,生产研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对先进技术的研发响应速度。积极布局通信高速产品领域研发,强化公司在通信高速产品领域的技术优势,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科技创新地位。公司抓紧国家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机遇,深化在航空航天、导弹、海洋装备等领域连接器的研制,推动无人装备等新型防务装备发展,扩大宇航用高速连接器及组件的产能,不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提升在防务连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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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
能项目和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是公司围绕国家战略、顺应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以及国防现代化发展趋势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持续打造“高速”“系统”两张名片,集中资源发力优势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扩大生产规模,拓宽产品品类,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水平,有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预期效益,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未来,随着项目的运营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发挥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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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的需求和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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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将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实施,为公司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打下基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显现。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若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长虹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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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会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整体业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但鉴于募投项目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将有所下降。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一定优化、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现金流量的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有所增加,筹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并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现金净流量,从而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经营,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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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以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发行后公司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于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宏观政策风险
目前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人工智能、云计算、卫星互联网、国防
装备、无人装备等产业发展。如因政策原因导致市场需求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连接器行业属于发展较快的高科技行业之一,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日益增大,市场参与者不断涌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金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中小企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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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竞争,强化自身竞争优势。如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通过改善管理,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导致公司在细分市场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削弱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露风险
技术优势以及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主要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相关协议、规范化研发过程管理、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保护等措施防
止核心技术泄密。公司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核心技术存在被竞争对手抄袭的风险,公司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1643.74万元、48704.90万元、55909.08万元和113217.19万元,占公司各期末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00%、26.02%、36.63%和55.85%,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亦会相应提升。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坏账或进一步延长应收账款回收周期,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整体业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但鉴于募投项目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将有所下降。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或法律变化、资本市场走势、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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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批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八)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
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是基于客户需求、市场前景、经营战略等做出的审慎决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预定计划推进项目落地,但若因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开发进度、投资成本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或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并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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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制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研究和分析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
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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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股东大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抵御风险以及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满足现金分红的需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不包含理财产品、衍生品等短期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达到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同时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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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七)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和净利润
增长速度与股本扩张规模相适应。
4、股本扩张对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在合理范围内,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
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案;该议案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调整或变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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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在相关调整或变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现金分红金额(含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项目
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4年度--1775.05-
2023年度2304.967236.9231.85%
2022年度-9878.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304.96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5113.42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45.08%
润的比例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切实保障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分红回报规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银行信贷及其他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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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规划兼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并保持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本规划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充分考虑了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抵御风险以及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满足现金分红的需要。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不包含理财产品、衍生品等短期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达到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
40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和净利润增长速度与股本扩张规模相适应。
*股本扩张对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在合理范围内,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同时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5、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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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6、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制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研究和分析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
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42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
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案;该议案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调整或变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
事和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在相关调整或变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根据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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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51%,即不超过3000万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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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公司2025年1-6月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9.98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1.07万元。假设公司
2025年1-6月业绩为全年业绩的50%,并假设2026年度业绩在2025年全年业绩基
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
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结果为准。
6、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
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20252026年末/2026年度
项目年度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46099.2846099.2849099.28
假设1:2026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39.9727125.9727125.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7002.1324301.9224301.9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59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590.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590.530.51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590.530.51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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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2:2026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39.9730139.9730139.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7002.1327002.1327002.1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65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650.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590.590.57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590.590.57收益(元/股)
假设3:2026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39.9733153.9633153.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7002.1329702.3529702.35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72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720.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590.640.62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590.640.62收益(元/股)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是我国率先从事电连接器研制和生产的核心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从事光、电连接器及线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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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率先从事电连接器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长年深耕于连接产品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的同时,亦掌握了多品类连接系统的设计、研发及生产能力,可以满足不同客户对于连接系统的需求。公司多年来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紧跟连接器小型化、高可靠、集成化的发展趋势,凭借技术优势和服务保障能力,在华为、中兴通讯、超聚变、航天科工、航天科技、中国船舶等通讯、军工企业中树立了良好口碑,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联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其中产能建设类项目“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和“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系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
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助于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市场地位;研发类项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
通信高速互连领域的技术水平,从长远角度,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要求较高,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随着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提高、流动资金缺口较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部分满足未来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需求。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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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详见本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
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8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六、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
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越
权干预华丰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丰科技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
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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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将切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华丰科技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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