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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莱斯信息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万股,发行价格25.2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1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1日出具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6979.59

项目投入 B1 19791.25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77.89

1项目投入 C1 17251.6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28.19

项目投入 D1=B1+C1 37042.89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606.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542.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7542.78

差异 G=E-F 5000.00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3年6月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军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0006677013003245687184663026.66募集资金专户

2南京城东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6222000000492638153777.64募集资金专户

金融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301017729100344109118799605.15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南京军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39022576037290162.44募集资金专户

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5903835910808226521255.83募集资金专户

南京珠江路支行

合计575427827.72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

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预期年是否产品类期末余受托银行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已赎型额率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200002024.01.102024.06.212.90%是0

南京城东支存款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190002024.07.032024.07.252.20%是0

南京城东支存款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170002024.08.162024.10.312.20%是0

南京城东支存款行南京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100002024.01.122024.04.172.50%是0存款金融城支行南京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80002024.05.062024.07.242.30%是0存款金融城支行南京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70002024.08.072024.11.122.30%是0存款金融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结构性

120002024.05.132024.07.242.29%是0

公司南京军存款管支行中国工商银结构性

行股份有限110002024.08.012024.12.262.39%是0存款公司南京军

4管支行

中信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50002024.01.062024.06.252.70%是0存款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50002024.07.042024.07.252.17%是0存款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50002024.08.012024.10.302.54%是0存款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200002023.12.292024.03.292.50%是0

南京珠江路存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200002024.04.032024.04.242.70%是0

南京珠江路存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200002024.05.082024.05.312.30%是0

南京珠江路存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

180002024.06.132024.07.131.70%是0

南京珠江路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

40002024.08.132024.09.131.60%是0

南京珠江路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130002024.08.142024.11.132.20%是0

南京珠江路存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

40002024.08.152024.09.151.60%是0

南京珠江路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

50002024.09.142024.10.141.60%是0

南京珠江路单支行招商银行股大额存

40002024.09.232024.10.231.60%是0

份有限公司单

5南京珠江路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

90002024.10.252024.11.251.35%是0

南京珠江路单支行中信银行股结构性

份有限公司50002024.10.312025.01.222.37%否5000存款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150002024.11.062024.12.302.00%是0

南京城东支存款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

30002024.11.262024.12.261.35%是0

南京城东支单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130002024.11.152024.11.291.56%是0

南京珠江路存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

200002024.12.062024.12.311.80%是0

南京珠江路存款支行合计292000其中已到期

287000

赎回其中未到期50005000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2年。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61.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

1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2025年1月2027年1月

2.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

1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2025年5月2027年5月

3.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

12025年6月2027年6月

务平台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1月2027年1月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莱斯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

7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莱斯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保荐人认为:莱斯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莱斯信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莱斯信息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莱斯信息在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8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6979.5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51.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042.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截至期截至期末累项目可项目,末投入项目达到是否截至期末截至期末计投入金额本年度行性是承诺投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进度预定可使达到承诺投入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实现的否发生

资项目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用状态日预计

金额(1)金额(2)金额的差额效益重大变

(如(4)=期效益

(3)=(2)-(1)化

有)(2)/(1)承诺投资项目新一代智慧民2027年1不适

否31517.8031517.8031517.804467.8213892.38-17625.4344.08不适用否航平台月用项目智慧交通管控2027年5不适

否15728.0415728.0415728.043300.324353.59-11374.4527.68不适用否平台项月用目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2027年6不适

否7086.057086.057086.05523.141557.52-5528.5321.98不适用否和服务月用平台项目研发中

2027年1不适

心建设否17391.6717391.6717391.678960.3613927.69-3463.9880.08不适用否月用项目补充流不适

否30000.0025256.0325256.0303311.71-21944.3213.11不适用不适用否动资金用

合计-101723.5696979.5996979.5917251.6437042.89-59936.7038.20----

由于主营业务领域出现了低空经济、车路云、数据要素等一系列新的产业政策红利,公司加大资源投入,力争抢抓新一轮产业发展契机。结合研发投入环境、整体市场情况等发生的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需要调整技术方案、迭代更新论证,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成效。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研发实践经验,考虑项目投入研发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对募投项目“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公共信用大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2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述表格合计数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泽何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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