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5年度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天健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5.47亿元。
天健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客户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所对莱斯信息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家。(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案件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告时间华仪电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已完结(天健需
2024
投气、东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在5%的范围内与年3资海证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华仪电气承担连月6者券、天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带责任,天健已日健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期履行判决)
(五)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经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审计相关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