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 40870000股,并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34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926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80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4308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0.519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数量共计98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0.3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6月29日起上市流通(因2026年6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1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
关承诺如下:
(一)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莱斯信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莱斯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莱斯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
60.3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因2026年6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售序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限售股类型占公司总股股数量
号数量(股)通数量(股)
本比例(股)
1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9860000060.32%986000000
合计9860000060.32%98600000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9860000036
合计9860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莱斯信息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持有人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莱斯信息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莱斯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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