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莱斯信息
股票代码:68863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14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指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投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10%本报告书指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准则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14层法定代表人董轼注册资本20692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865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时间1986年6月21日经营期限1986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处置;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构成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董轼性别男国籍中国出生年月1965年3月长期居住地北京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担任职位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万宏源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26.34%。除申万宏源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股东中国建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347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中国建投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建投持有公司股份为17365300股,持股比例为
10.6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中国建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55135股,占公司总股本
0.65%。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建投持有公司16310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中国建银投
2024/12/10~81.13元/股~
资有限责任集中竞价10551350.65%
2025/1/10109.95元/股
公司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中国建银投资有
1736530010.62%163101659.98%
限责任公司
注:上述变动前持股比例与变动后持股比例加减持比例之和的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5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1634700股,减持价格为46.6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1月13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股票简称莱斯信息股票代码688631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名称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是□否?
第一大股东(发行实际控制人(发
完成后)行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73653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0.62%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631016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9.98%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1055135股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65%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4/12/10~2025/1/10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时间: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