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5.47亿元。
天健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客户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所对莱斯信息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案件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告时间华仪电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已完结(天健需
2024
投气、东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在5%的范围内与年3资海证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华仪电气承担连月6者券、天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带责任,天健已日健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期履行判决)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9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经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现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四)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天健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严格按照计划阶段和完成阶段沟通函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流程规范严谨,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开展专业评价,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