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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莱斯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05-17 查看全文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1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3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8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5

议案六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6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7

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9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0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会会议资料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议案采

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1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

会议将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情况安排发言,发言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十二、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307)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菲女士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5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详见附件1:《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6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1: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经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围绕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有力保障公司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推动实现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亦是全面部署新质生

产力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坚定信心、干字当头,沉着应变、综合施策,转型升级脚步加快,高质量发展扎实稳进。公司以“巩固基本盘,拓展新赛道,点燃新引擎”总思路布局全年,聚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探索新业务模式推进,构筑资本市场生态,主责主业稳中有进,新质新域着力攻坚。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0亿元,其中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业务实现

营业收入6.26亿元,同比增长13.68%;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3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亿元,展现了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的韧性与持续盈利能力。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公

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4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7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2024年41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1事会第十月24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1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8.《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9.《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1.《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2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9.《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0.《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8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员的议案》;

3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2024年7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事会第十月25日议案》。

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第五届董

2024年8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事会第十月28日3.《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四次会议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董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024年10

4事会第十3.《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月8日五次会议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024年105事会第十2.《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月24日六次会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4年10

6事会第十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29日七次会议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董3.《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4年12

7事会第十<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10日

八次会议4.《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依托专业领域知识及独立判断立场,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职行权,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过程。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

9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会议,构建多渠道参会机制,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双轨制确保全体股东平等参与。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效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及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战略发展、人事任免、财务状况、薪酬方案等重点事项开展审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深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运作监督中,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领域内的深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行业情况、经营情况、发展规划、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发布首次年度报告、ESG(环境、社会及公司

10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治理)报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公告,取得良好市场反馈,上市首年参评即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最高等级 A级,并荣获“国新杯·ESG金牛奖”“财联社致远奖”等业内重要奖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以及公开上网披露文件等102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2.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畅通多种与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与反路演、上证 E互动、电话热线等多样化途径,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制作“一图读懂年报”等提升披露信息的可读性与有效性,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快速、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增进价值认同。2024年,公司共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 3场,交互投资机构 300 余家,实现上证 E互动即时回复100条、及时回复率达到100%,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生态,促进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长期协调发展。

3.股东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与回馈。2024年,公司不仅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成果,更在股东回报方面展现出了卓越的责任感与诚意,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70227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50.74%,彰显了公司稳健

的财务状况与良好的盈利能力,旨在进一步加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与股东共享成长果实,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4.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1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规范日常三会运行和内部监督机制,以制度建设和决策体系优化为先,构建以《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为核心,日常管理制度为支撑的制度体系架构。报告期内,紧跟监管法律法规改革进程,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完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三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要求及时衔接、动态完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进一步防范内部风险,提升管理效能。

三、董事会2025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将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

深入实施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恪守治理准则,强化使命担当,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推动公司行稳致远。

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政策导向,精心研究并细化落实措施,坚守主业根基,坚定不移地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内在潜能与创新活力,不断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力促公司发展质量与效益同步跃升。

聚焦“谋篇布局、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强化战略引领作用。有序开展“十五五”谋划,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指引,坚持战略思维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确保决策过程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加大对重点风险领域的监控与预警,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精准落地、稳健实施。

提升董事会运作效能,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贯彻落实《公司法》及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系统修订全套治理制度。

也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创新投资者沟通方式,推动 ESG 治理深度融入经营实践,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以优异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特此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12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结合实际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详见附件2:《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6日

1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2: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检查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各

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期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2024年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1事会第十4月24专项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日7.《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2024年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事会第十7月25案》。

二次会议日

第五届监2024年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事会第十8月28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14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次会议日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2024年

4事会第十10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29日第五届监2024年1.《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

5事会第十12月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次会议10日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

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流程、募集资金管理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高效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

跟踪监督检查,重点对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配套文件从严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表现规范,各项财务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经营需要持续优化更新,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搭建起较为完备的内部组织架构,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合理,专业能力满足管理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全面且深入,能够真实、精准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5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按法规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慎评估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和持续监督,经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能够切实、认真地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公司的运营决策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成效,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也将贯彻落实《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主动适应监管新形势、新变化,助力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公司

16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规范治理的轨道上不断前行。

特此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6日

17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结合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详见附件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18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3: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 230Z00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同期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增减(%)

营业收入1609829935.511675898337.10-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9043521.97132093472.56-2.31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06286289.15107672247.58-1.29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4648796.7279236520.136.83

金流量净额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4年末2023年末

期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26782030.631864761208.663.33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3801036188.343737113414.291.7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增减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0.92-14.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90.92-14.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650.75-13.33

19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

减少3.26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910.05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减少2.60个

5.608.20益率(%)百分点

增加1.37个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047.67百分点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50201287.67200033369.86-74.90

应收票据15740100.5729668569.83-46.95

应收款项融资4468302.2270000.006283.29

预付款项64210488.6823646853.17171.54

存货333558691.06478657301.43-30.31一年内到期的非

72016040.0140594653.2077.40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865651.37378843.22656.42

长期应收款20292206.1744032514.55-53.92

在建工程4488164.9012675529.59-64.59

使用权资产98996.41471783.35-79.02

无形资产47167151.5815554209.66203.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80103.62万元,同比上升1.71%,公司的资产规模扩大与业务的快速发展相符合,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扩张,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公司资产结构中以流动资产为主,2024年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2.20%显示了公司资产保持了良好的流动性。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受票据结算及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

20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期的应收票据影响。

(3)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具的票据变动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以预付方式支付的货款变动所致。

(5)存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项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导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预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8)长期应收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9)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已完成所致。

(10)使用权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11)无形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购置计算机软件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短期借款0.00560000.00-100.00

应付职工薪酬44104607.6827450483.7160.67

其他应付款28550895.7018279747.5656.19一年内到期的非

73275.77427498.55-82.86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7486015.232111918.12254.47

租赁负债25845.1539629.04-34.78

递延收益14132200.0010255000.0037.8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84902.64万元,同比下降0.33%,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97.41%。基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占比较高,公司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8.65%。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前期借款所致。

21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发放部分年终奖导致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奖金金额减少所致。

(3)其他应付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期末未支付的单位往来款增长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按照付款节点重分类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期末背书的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租赁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7)递延收益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股本163470000.00163470000.000.00

资本公积1262741851.401262741851.400.00

盈余公积76721839.8064294548.8719.33

未分配利润423848339.43374254808.3913.25

少数股东权益25227715.3817290543.3345.9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95200.97万元同比增长3.72%,系公司经营积累增加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盈余公积变动情况说明: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

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3)少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少数股东对子公司扬州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所致。

(二)经营成果

22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1609829935.511675898337.10-3.94

营业成本1135195163.271227939344.66-7.55

销售费用76869270.8378517138.93-2.10

管理费用110927879.03115655588.46-4.09

财务费用-9166872.36-10647923.95不适用

研发费用145561588.87128572911.8913.21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982.99万元,净利润13246.07万元,公司整体经营质量良好,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市场开拓能力,狠抓项目回款,严控费用支出增速,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资金,努力降本增效,盈利水平保持良好态势。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上期同期数增减变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4648796.7279236520.136.83

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6697073.44-211922968.98不适用

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3522421.81746652494.22-108.51流量净额

公司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782.27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状态,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状态。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向股东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所致。

四、2024年度财务分析指标

(一)效益指标:盈利能力及经营增长情况分析指标名称2024年2023年

(一)盈利能力指标: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910.05

2.总资产报酬率(%)3.544.55

2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营业收入利润率(%)8.298.10

4.成本费用利润率(%)9.099.03

5.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率(%)91.2992.62

本年度公司通过加强市场运作,强化项目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增速,不断完善应收账款管理等有效措施,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良好。

(二)资产运行状况指标指标名称2024年2023年

(二)资产运行状况:

1.资产增长率(%)1.7144.29

2.总资产周转率(次)0.430.53

3.流动资产周转率(次)0.460.58

4.应收账款增长率(%)15.6233.71

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21.31

6.存货周转率(次)2.752.52

7.已获利息倍数(倍)15725.4638.47

8.流动比率(倍)1.951.90

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良好,资本结构相对稳定,总体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24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3570638.51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043521.97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634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88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7%。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25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26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拓展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及行业标准,由本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协议文件签署,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额度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7亿元,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中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

苏省分行金融衍生品等,完全现金保证额度1亿元

(100%保证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23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3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京城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4.5亿元(贷款3亿元、非融资性保证额度1

4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亿元、低信用风险额度0.5亿元)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5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司合计21亿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27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拟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二、其他规定

1.上述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28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依据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监事津贴。

二、其他规定

1.上述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以上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6日

29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左洪福先生、王炜先生、唐婉虹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2024年度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洪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炜)》《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婉虹)》。

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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