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加健)
本人作为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球石墨”)
的独立董事,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有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洪加健,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本科学历。1997年8月至2002年2月,任南通松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3月至
2006年8月,任江苏金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律师;2008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情形,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每一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第1页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
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应参加以通讯是否连续两事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董事会方式参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加会议洪加健553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主持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组织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提名程序的合规性。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变更、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对上述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审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着重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特别是在公司董事会换届过程中,本人关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切实保护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
第2页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积
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主动向本人介绍业务发展及治理情况,并根据本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托专业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切实履行监督和决策支持职能。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独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听取内控负责人的汇报,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参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 3 页(www.sse.com.cn)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审
计的相应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
选举相关议案,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对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实施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经核
第4页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相关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作废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
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
祝愿公司未来蓬勃发展,再创佳绩!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上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委托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玉燕女士代为述职。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洪加健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