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婷婷)
本人作为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球石墨”)
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有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婷婷,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8年10月,历任南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南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此外,本人现任星球石墨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情形,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每一次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全部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做好准备;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独立、客观、审慎的表决。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1页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应参加以通讯是否连续两事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董事会方式参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加会议陈婷婷885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审查、考核。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募投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为公司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对上述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业务布局、经营运作、产品研发、募投项目建设、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客观审查,提出合理建议,并对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时机,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所涉行业的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
第2页公司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信息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等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
第3页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审
计的相应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
选举相关议案,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实施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第4页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相关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作废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公司董事会换届、治理结构调整等重大事项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婷婷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