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玉燕)
本人作为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球石墨”)
的独立董事,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当选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参加各项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有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玉燕,女,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情形,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共对3次董事会的7项议案进行表决,不涉及参加股东会表决。本人亲自出席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
第1页事姓名会情况应参加以通讯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董事会方式参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加会议张玉燕33200否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主持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组织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提名程序的合规性。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对上述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着重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在公司董事会换届过程中,关注候选人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切实保护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主动向本人介绍业务发展及治理情况,并根据本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托专业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切实履行监督和决策支持职能。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
第2页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及年度审计计划,为后续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管理层了解投资者沟通情况,了解投资者关切,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该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3页(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
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融入公司治理角色,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切实发挥监督与建言职能。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立足专业背景,持续为
公司治理完善、战略决策及风险防范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玉燕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