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武汉
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进光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进光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6年3月2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732号)同意注册。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41.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64.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31.4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33.5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2026年5月22日出具《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500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预计投资规模预计投入募集资金
高性能特种光纤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70000.006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80000.0078000.00
1(二)项目投资概算
高性能特种光纤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70000.00万元进行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6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预计投资规模预计投入募集资金
土建工程及装修30050.0028050.00
生产及研发设备购置26250.0026250.00
配套设施1800.001800.00
预备费用2000.002000.00
研发费用7900.007900.00
铺底流动资金2000.002000.00
合计70000.0068000.00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高性能特种光纤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实施规划如下:
建设项目进度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建设内容
H1 H2 H1 H2 H1 H2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与培训试运行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规划,部分募集资金在项目分阶段投入前将产生阶段性闲置。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短期财务收益,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2会相应减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应
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
该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且公司不得将其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提前或到期赎回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二)投资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
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
(二)公司拟采取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4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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