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5-03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0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9
普通股股东人数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23424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23424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3.346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3.346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勇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234093899.993314900.0067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票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
(%)数(%)1《关于回购注2234093899.993314900.006700.0000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中回购注销所涉激励对象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际、李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