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明达
股票代码:6886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江虎
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由王勇先生变更为江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勇、张跃与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智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智明达、公司、上市公司指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江虎
共青城智为指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王勇先生变更为江虎先本次权益变动指生,江虎通过担任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增加
5.15%。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它国家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虎男中国成都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虎先生通过担任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智为被认定为与江虎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鉴于王勇先生个人原因,共青城智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虎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王勇先生变更为江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勇、张跃与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智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32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虎先生通过担任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588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5.23%。
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控制公司具有本次变动后控制公司具有表表决权的股份决权的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
57931545.15%57931545.15%(有限合伙)江虎(小计)932440.08%58863985.23%
其中:个人932440.08%932440.08%
其中:共青城智为//57931545.1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上市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发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共青城智为
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25615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青城智为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
580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5159%,江虎通过共青城智为间接持有
上市股份减少129224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1148%。除上述共青城智为减持情况之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智明达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虎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3日
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限公司股票简称智明达股票代码688636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虎成都称注册地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虎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93244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0.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虎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5886398股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5.23%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1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否□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适用?的负债,未解除公司(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
12(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虎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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