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会上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531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法人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采购服务,关联董事江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9064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390640.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7.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工具,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信用证贴现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秦音、龙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的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的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需要,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人员费用等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构建与战略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优化举措,旨在更有效地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适应新产品业务拓展与长远发展布局的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董事会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认为:该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需求,因此,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董事会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经营范围,同时并对现有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销售:电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
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销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售:机电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电发射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安排的人员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4月 15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 T区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