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9 00:00 查看全文

智明达 --%

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现金红利0.142元

每股转增0.49股

*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通股份上市日

2025/6/42025/6/52025/6/52025/6/5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5615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983736.41元,转增5515514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67716671股。

三、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通股份上市日

2025/6/42025/6/52025/6/52025/6/5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王勇先生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42元。

待实际转让股票时,如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股东转让股票时,登记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该股东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登记公司,登记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278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 2009 年 1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78元;如该类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现金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278元人民币。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人民币。

(6)公司本次转增股本均来源于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单位:股变动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5991029356892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11250161455125791167627405

1、 A 股 112501614 55125791 167627405

三、股份总数11256152455155147167716671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67716671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100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8272498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