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业务规则,对智明达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7899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9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8399976.8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000094.4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399882.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BJAG1B0440号)审验。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25年12月5日与保荐机构、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2084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0539.9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集资金余额为14193.59万元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进度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
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14889.59696.504.68%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5650.395650.39100%
合计20539.986346.89-
注:本核查意见数据如存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规范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明晟董辰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