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智明达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7899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9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8399976.8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000094.4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399882.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BJAG1B0440号)审验。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25年12月5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投入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号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
1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15040.0015040.0014889.59
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5800.005800.005650.39
合计20840.0020840.0020539.98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董事会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
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
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4亿(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明晟董辰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