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6-02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
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所涉8.19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7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1月23日为授予日,合计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1.5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7.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所涉8.19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
综上,董事会决定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合计8.197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71%。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所涉合计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共计8.19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71%。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