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证券简称:誉辰智能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公司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4825万元购买张华持有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嘉洋电池”)
注册资本中的593万元出资额(即59.3%的股权),以人民币175万元购买侯宪鲁持有嘉洋电池注册资本中的7万元出资额(即0.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获得嘉洋电池60%的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8日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股份制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名称由“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嘉洋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资金安排,公司拟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嘉洋电池60%的股权质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人民币9000万元的并购贷款,并签署《境内并购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用于支付收购嘉洋电池股权或置换已支付的并购交易款项。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上述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向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敞口余额合计不超过
150000万元人民币、低风险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本次并购贷款的金额在上述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及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嘉洋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238374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法定代表人:宋春响
6、成立日期:2006年07月26日
7、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颐丰华创新产业园17号301
8、经营范围:电池(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贷款情况
1、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2、借款期限:84个月。
3、借款利率:浮动利率。
4、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嘉洋电池6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境内并购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及长期发展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