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证券简称:华恒生物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0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04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55925.88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1773.6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43793.79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金额36725.48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7068.31
减: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0.85
减: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10390.1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514.74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
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1752614258053204.7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51907157710816已销户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
100840617788309.99
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20000201936166600000021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51903556410402已销户
合计3514.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793.7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83122.5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66037.7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773号《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
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0390.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
对应的募投项目尾款。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集资金金额金额
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40014.6440014.6440014.64
酸、缬氨酸项目
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14037.8314037.8312911.24年技改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3000.00
合计57052.4757052.4755925.8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华恒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恒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5925.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52.3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793.7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末累项目可截至期末已变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行性是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金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定可使用状否发生总额额(%)(4)=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分变更总额金额(1)金额(2)金额的差额态日期重大变
(2)/(1)
(3)=(2)-(1)化
交替年产2.5万
吨丙氨酸、缬否40014.6440014.6440014.646256.1433162.34-6852.3082.88已建设完成18506.43是否氨酸项目发酵法丙氨酸
5000吨/年技改否14037.8312911.2412911.24696.237631.45-5279.7959.11已建设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否
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3000.003000.003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7052.4755925.8855925.886952.3743793.79-12132.0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2021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83122.5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66037.7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773号《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
“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
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390.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对应的募投项目尾款。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