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
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恒生物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关联方巴彦淖尔恒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生物”)为开
展相关产品的中试平台建设进行的日常采购,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子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华恒”)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回避4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本次预计占同类至披露日金额与上上年实占同类业关联交本次预业务比与关联人年实际发关联人际发生务比例易类别计金额例累计已发生金额差金额(%)
(%)生的交易异较大的金额原因向关联人销售巴彦淖
1000不适用5.930不适用不适用
产品、尔恒裕商品生物科向关联技有限人出租公司500不适用00不适用不适用资产
合计/1500/5.930//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不适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巴彦淖尔恒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1月23日
2、法定代表人:张晓健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工业园区陕坝味道公寓
楼 E2 号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杭州优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600.00
2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400.00
注:恒裕生物系公司关联方杭州优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泽生物”)的控股子公司。
7、恒裕生物的控股股东优泽生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920.64
净资产3722.03
营业收入99.21
净利润-373.22
注:恒裕生物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以上为其控股股东优泽生物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优泽生物共同投资设立恒裕生物(原拟定公司名称为优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巴彦淖尔恒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恒裕生物系公司关联方优泽生物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彦淖尔华恒向恒裕生物提
供部分原材料、公用工程,出租资产等,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公司关联方恒裕生物为开展相关
产品的中试平台建设进行的日常采购,子公司巴彦淖尔华恒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协助开展相关产品的中试平台建设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