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对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权益的考核年度为 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或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对应考
权益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年增长率(A) 2025年增长率(B)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
2026 15% 10% 15% 10%
解除限售/归属期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
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7 30% 20% 30% 20%
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
解除限售/归属期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
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8 45% 30% 45% 30%
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A ≥Am P=100%
营业收入定比 2025年增长率(A)
A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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