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证券简称:华恒生物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号公司 A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
普通股股东人数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25552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25552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7.0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08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011569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96600股,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
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9619093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恒华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邓先河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刘忠诚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1.01选举郭恒华女士为公司第9244168299.8772是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恒平先生为公司第9234165699.7692是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学礼先生为公司第9244165999.8772是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冬竹先生为公司第9234166099.7692是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樊义先生为公司第五9234766299.7756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2.01选举陈继忠先生为公司第9234105899.7685是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林先生为公司第五9234465899.7724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 选举WANG FUCAI(王富 92341059 99.7685 是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序号比例票比例票比例票数
(%)数(%)数(%)
1.01选举郭恒华女士970130998.8427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恒平先生960128397.8236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学礼先生970128698.8425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冬竹先生960128797.8236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樊义先生为960728997.884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选举陈继忠先生960068597.8175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林先生为960428597.854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 举 WANG 9600686 97.8175
FUCAI(王富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洋、张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