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现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事务所”)由原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期间,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