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证券简称:逸飞激光公告编号:2025-03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飞激光”)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1958273.9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021444239.65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
汇入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9347691.12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096548.5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9543198.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992096548.53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9351533.79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6798183.4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49543198.16注1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592023877.3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7519320.83
注1: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期末计提理财收益金额8432560.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2023年7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生物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东工业园支行、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18日,公司与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生物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416110100100589908活期13553999.6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127908612610313活期14016071.3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
70200078801200000909活期22981517.44
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东工
3202007029200536832活期2944083.88
业园支行
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8111501012601107629活期6625.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
639820623活期1350032.41
科技支行
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421421081012003264366活期2666990.4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416110100100590028活期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生物城
127918921410626活期已注销
支行
合计57519320.83
注: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为便于管理,公司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度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合计136558.83万元,到期收回149742.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1355.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58359.13万元(不含未到期的理财收益843.26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需要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逸飞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733.66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门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与“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逸飞科技提供借款的余额为0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逸飞科技调整为公司;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投入金额2503.9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调整后预算总金额
1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上述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计投资预算39237.56万元。
截止到2024年末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为11935.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类投入金额为7513.70万元,土地支出1547.44万元,设备及其他投入2874.01万元。
建筑工程总包方完成工程进度投资1015645万元,实际支付金额7162.39万元。
由于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逸飞科技对此前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截至2024年6月30日,逸飞科技已将本次需要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逸飞科技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的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及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总包方将该项目的部分土建和劳务分包
给河南传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众公司”),分包合同金额合计
7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包方通过资金指定代付方式委托公
司向传众公司支付5100.00万元。传众公司提供的资金支付资料显示,传众公司收到前述款项后,将其中的4845.00万元支付给武汉柒宝合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柒宝公司”),柒宝公司又将其中的4533.99万元支付给逸飞激光的6家客户,83.00万元支付给1家其他公司。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逸飞激光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分包方支付的5100.00万元款项中的大部分流向了逸飞激光的6家客户和1家其他公司。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逸飞激光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
5100.00万元款项的性质以及相关收付款单位与逸飞激光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
方关系和关联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逸飞激光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我们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我们认为,逸飞激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逸飞激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逸飞激光2024年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分包方支付款项,相关款项部分流向了逸飞激光的6家客户和1家其他公司,针对上述款项保荐机构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尚无法判断该事项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亦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逸飞激光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内控。同时,本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控制、诉讼纠纷、退市风险、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以及前述事项对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可能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谨慎开展投资活动。
特此公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9209.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132.0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935.15不适用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项目可行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投入进度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诺投入金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诺投资总额总额入金额(%)(4)=生重大变变更(如有)(1)金额(2)额的差额态日期效益效益
(2)/(1)化
(3)=
(2)-(1)承诺投资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
无27237.5627237.5627237.566681.638315.76-18921.8030.532025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三期基地项目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
无9496.109496.109496.102450.463619.40-5876.7038.112025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无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无52475.9952475.9915000.0015000.0015000.00-37475.9928.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99209.6599209.6561733.6624132.0936935.15-62274.4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相关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相关内容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