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6-03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
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2
普通股股东人数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42447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42447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313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313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44408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423802999.98482140.000465080.0148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421637699.9358280740.06343010.0008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423253399.972378180.017644000.0101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4256599.808983320.129040000.0621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424053799.99042140.000440000.0092
6、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424453799.99952140.0005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24042399.99023280.000740000.0091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2025年度
2利润分配方案642652299.5604280740.43493010.0047
的议案关于制定《薪酬
3管理制度》的议644267999.810778180.121144000.0682
案关于公司2026
4年度董事薪酬644256599.808983320.129040000.0621
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
5年度会计师事645068399.93472140.003340000.0620
务所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办理变更
6注册资本、修订645468399.99662140.003400.0000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7645056999.93293280.005040000.0621
额度及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3、4、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轩、王树、赵来根、曹卫斌、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
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徐悦、吴佳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逸飞激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