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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孙公司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648证券简称:中邮科技公告编号:2025-05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源”)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信源智能装备(广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智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信源智能的法人资格依法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由广东信源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助于提升管理效能和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信源智能负责建设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已建成投产,且广东信源已搬迁至该基地,信源智能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已实现其建设目标,为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由广东信源吸收合并信源智能。

(二)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公1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3235F

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智新三路 8号 C栋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杨效良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成立日期:1986年11月10日

8、主营业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租赁服务;机

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等。

9、股权结构:中邮科技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4954.58185533.98

净资产22251.2585283.50

营业收入71678.2064255.04

净利润-6131.0868124.19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21、公司名称: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0EL55

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智新三路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杨效良

6、注册资本:7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8、主营业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9、股权结构:广东信源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1682.8341349.82

净资产4300.134429.04

营业收入2528.312063.71

净利润194.38128.91

三、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安排

1、广东信源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信源智能,吸收合并完成后广东信源

继续存续,信源智能的法人资格依法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由广东信源承继。

2、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广东信源享有和承担。

3、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合并双方将依法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

3及财产清单,履行债权通知及公告程序,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办

理税务注销、工商变更登记及注销等法定手续,并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双方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情形,无其他权属转移障碍。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助于提升管理效能与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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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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