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铁
本人王铁,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守忠实、勤勉的法定义务,始终保持独立履职立场,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阅各项议案及配套资料,基于客观公正原则发表独立见解,按规定就公司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制衡、专业赋能方面的核心职能。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铁:博士研究生。现任美国大因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9—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出席董事会缺席董事会会出席股东会会会议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议次数议次数
77003
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未发生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会的情形。对会议所涉各项议案开展全面核查,以确保获取完整有效的审议资料;会议期间独立发表专业见解,针对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核查,同时监督投票表决的全流程,保障各项决议的合规性与有效性。任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或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33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
保持充分履职沟通;围绕公司业务布局优化、重大经营决策
—10—等事项,结合自身行业专业积累提供独立专业意见;持续跟踪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日常经营动态,切实履行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进行坦诚交流与互动沟通,认真倾听市场关切与股东诉求,就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专业回应,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兼顾中小股东利益,持续推动公司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立足独立董事职责,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质效开展履职工作。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中,重点关注公司经营计划执行、核心业务进展及行业竞争态势,结合行业经验对公司业务布局、市场拓展等经营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与经营管理团队深度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以专业判断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全面配合,充分保障本人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履职关切事项及时响应、闭环处置,为本人独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有力支撑,确保各项履职工作有序推进。
—11—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已依规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完成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12—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规对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要求,全面开展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按期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13—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对本次人事任免事项开展了充分核查与审慎研判,确认本次事项系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作出,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标准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均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1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无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慎审阅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发表独立意见,全力推动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续深入了解公司业务运营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充实行业知识储备,精准把握公司战略方向,更好地理解业务本质。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主动跟进业务发展情况,针对议案及经营管理事宜深入研讨、交换见解,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本人将以更加勤勉的工作态度履职尽责,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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