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证券简称:中邮科技公告编号:2025-027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卫星”)及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航天投资”)履行此
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华卫星及其一致行动人航天投资合计持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6000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0%,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及其一致行动人航天投资出具的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国华卫星
企业名称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YBDYB1F
注册资本2825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咨询和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成立日期2019年5月5日经营期限2019年5月5日至2027年5月4日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47.059%;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6.601%;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843%;
合伙人情况
南京紫金山科技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667%;
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176%;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654%。
(2)信息披露义务人2:航天投资企业名称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97554210H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谢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经营范围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2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6层601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经营期限2006年12月29日至2056年12月28日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6797%;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977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350%;
主要股东情况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3750%;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303%;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5.436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2024/12/24-2025/3/2013599941.00%国华卫星
大宗交易2025/6/11-2025/6/2615300001.13%
航天投资集中竞价2025/6/11-2025/6/1813600001.00%
合计42499943.1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华卫星119034008.75%90134066.63%
航天投资59466004.37%45866003.37%
合计1785000013.13%1360000610.00%
3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136000000股计算所得。
2.以上表格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
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
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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