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
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委员李鹏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共计27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共计2500万元,资产租赁200万元。关联董事杨效良、杨连祥、马占红、张战军、李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监事宋云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外,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新增后
2025年度本次预计新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原预计金额增金额预计金额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
300025005500
采购商品和接受公司、控股子公司
劳务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
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资产租赁8002001000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480027007500
注: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成立时间1995年10月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营业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注册资本1376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股东构成财政部持股90.08%,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9.92%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
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
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
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经营范围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
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
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
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79543.02亿元、净资产10707.64亿元;
财务数据
2024年度营业收入7018.47亿元、净利润761.91亿元。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2、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7886852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15年4月27日至2045年4月26日法定代表人胡尔纲注册资本9581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3股东构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927477.57万元、净资产1705150.78万财务数据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53791.29万元、净利润-18381.74万元。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88%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YBDYB1F成立时间2019年5月5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2019年5月5日至2027年5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8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直接持有公司7.75%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97554210H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9日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2006年12月29日至2056年12月28日法定代表人谢云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6层601
股东构成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6797%;
4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977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350%;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3750%;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303%;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5.4368%。
注:上述股东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经营范围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直接持有公司4.37%的股份,系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7.75%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相关产品及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房屋。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
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相关方的资源优势,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
5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6(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海赵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7(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小见王楠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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