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证券简称:中邮科技公告编号:2025-009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
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备注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16317978.19
销售费用-16317978.1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相关文件要求,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