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我们作为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谢青先生、陈伟勇先生及非独立董事陈四强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经验的谢青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谢青、陈伟勇),非独立董事1名(任高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谢青先生担任。
2025年6月10日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青先生、陈伟勇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任高锋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2/3,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经验的谢青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2025年4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27日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2025年4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29日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2025年8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次会议28日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盛邦安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2024年10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次会议月28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5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2025年11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次会议月11日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和评估,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三)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真审阅公司的内审部门工作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公司规范运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5年,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加强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确保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